感光材料废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16。感光材料废物中主要含有硫酸对甲氨基苯酚(米吐尔)、对苯二酚、菲尼酮、溴化物、亚铁氰化钾、醋酸铅、重铬酸钾等有害成份。如果利用处置不当,或随意排放将会对土壤、水体和人类健康造成较大污染危害。黑色胶片的显影剂,常用的是硫酸对甲氨基苯酚(米吐尔),定影剂采用硫代硫酸钠;彩色漂定液以硫代硫酸钠为主,同时含有稳定剂、光亮剂和防腐剂。当感光胶片和感光纸经显影液后的底片浸入漂定液(硫代硫酸钠溶液)中,使未曝光和未还原的溴化银(AgBr)溶解,产生游离溴离子(Br-),使溶液呈酸性,溴离子的存在使溶液的毒性大大增加。硫代硫酸钠在空气中放置可被氧化成硫酸钠和硫,它们易溶于水,在酚化条件下易分解,产生二氧化硫(SO2)气体,对人体呼吸道、消化道粘膜危害极大。漂定液中的硫酸铝钾易溶于水,溶水后发生电离产生对人体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的离子,在人体内积累过多,易得老年痴呆症。另外溶液中的溴化钾(KBr)亦对人的精神系统有麻醉作用。当以上废液进入下水道,很快使其中的氧和阳光发生互相作用,使污水变黑,甚至发生化学反应,产生二次污染物,加重对环境的污染。
其主要污染物及浓度见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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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因子 |
浓度(毫克/升 |
排放标准(二级)(毫克/升) |
超标倍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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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耗氧量 |
30000~36000 |
100 |
≥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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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化需氧量 |
10000~25000 |
30 |
≥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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氨氮 |
6000~10000 |
15 |
≥4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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